林素玲
綠島海洋生態景觀相當之美,島四周由珊瑚礁所環抱,她曾被 APEC 組織下的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(PECC)選定未來可 以成為環太平洋地區開發為自然資源生態觀光的典範,也就是亞洲地區惟一入選 為“海洋生態旅遊"最佳地點。但是遊客人數的倍增,每逢週休二日就湧進遊客五、六千 人,平日也在二千人左右。遊客們看到海就想到吃生猛海鮮,幾乎海底能吃的海 洋生物全部都上桌了;而遊客最嚮往的便是浮潛或潛水,卻又希望看到海底多采 多姿的海洋生物,殊不知當地的魚蝦貝類早已進入了大家的肚子裡。
例如保育類動物的椰子蟹,幾乎每家餐廳後面的廚房裡都有,也許是我們保育觀念宣導不夠,但是每一家老闆和每一個老 饕都知道吃椰子蟹是犯法的,顯然利之趨使然,或是從未重罰所致,如果可以做到遊客 人數管制及保護島上或海底的任何動植物,維持自然的原始風貌,保護自然資源和開發觀光應該是可以並存的。
綠島所面臨的海洋生態問題,在澎湖也出現過;大量捕捉口,致使許多珊瑚礁魚類消失近九成;許多種大型經濟性水產生物已十分罕 見,如大石斑魚、鸚哥魚、龍王鯛、大法螺、駱駝螺、夜光蠑螺、鉛筆海膽等, 甚至以往海底十分常見的馬糞海膽都已變成稀少了。過去中國鱟在澎湖一帶相當常見,如今已屬珍稀有動物,牠不但是活化石,而且國外早已發現牠 的血液可以作為測試內毒素的惟一原料,是被極力保護的動 物;又如綠蠵龜只剩下澎湖和蘭嶼有少數幾隻上岸產卵;自古海馬被當中藥材, 早已成為台灣海域最罕見的魚類。
當我們漁民捕殺國際保育類動物如鯨豚和海龜時, 往往可以成為國際保育事件,政府也就比較重視。然而國人普遍且根深蒂固的傳 統觀念是認為在海上能看到、捕捉到的都是自己的,也完全沒有漁業資源量需要 合理利用的觀念;捉愈多愈好,且大小通捉,也不管是否為產卵季節或幼魚期;
魚網的網目太小和毒、電、炸魚等不正當的捕魚方法,早已取締多年,也宣 導多年,如今卻仍普遍存在,公權力不彰,以及執法五分鐘熱度,都是讓我們無 法落實海洋生態保護措施。最近較成功的海洋資源保護措施是澎湖徹底執行“禁 止三層網捕魚",並且由澎湖縣政府及農委會收購現有的三層網具;至於台灣其 他地區仍普遍存在三層網捕魚,甚至有些漁民為迴避取締改採二或四層底刺網來 捕魚,假如三層網是一種違法漁具,有關單位就應該立法禁止廠商製造,如同取 締製造安非他命毒品的地下工廠一樣,才會根絕不法之源。
漁業資源的影響
澎湖餘名以前出海一趟可以捕撈到數百斤的魚獲,如今可能只有一、二尾魚,一斤不到,顯然近海漁業產量每況愈下。現在海鮮來源已是靠國外進口;然而昔日台灣有水產養殖王國之稱,也因人力與土地成本太貴,再加上各種環境污染而無法再與國外競爭。未來非由養殖生產的海鮮產品將是愈來愈貴,畢竟地球村的人口愈來愈多, 而產自海洋的漁獲量卻日漸減少。列外也造成物種的絕滅危險,例如俗稱豆腐鯊的鯨鯊,是全世界魚類中體型最大者,最大體長可達 18 公尺 ;其個性溫馴,從不傷人,甚至潛水者可與牠伴游,每年春夏 洄游路經台灣海域,只以海中浮游生物為食。在十年前根本沒有人會主動去捉牠,而且誤入漁網被捕者一斤肉才賣 2 塊錢,如今台灣宜蘭、屏東等地較大的海鮮店均有賣, 一兩要賣 45 塊錢;其實牠是軟骨魚類,肉質並不好吃,真的沒有必要吃他們。台灣近幾年來每一年吃掉二百多尾,也是全世界惟一吃鯨鯊的國家。目前在台灣只要看到便捉,因為一尾約十公噸鯨鯊即可賣得百萬元以上。台灣人真可說是鯨鯊的終結者。